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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投身军营报效祖国——2015年征兵工作启动

时间:2015-06-19 09:18   浏览数:次   来源:  

今年的征兵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我校学生请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报名截止日期:85日。

一、报名方法

1、登陆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

2、报名完成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贷偿申请表》。

二、报名条件

报名范围:我校毕业生及在校生学生(含预科生及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入学的大一新生)。

年龄要求:男青年为20151231日年满1720周岁,大学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大专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岁。

身高要求:男青年: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右裸眼视力不低于4.5

政审要求:无犯罪前科、吸毒史、无加入邪教组织,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政审流程:

1、报名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初审,将审查结果填写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并由所在学院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2、校武装保卫处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应征大学生进行复审,将复审结果填写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并签字盖章。

3、报名学生持《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地派出所签字盖章。

四、优惠政策

经济优待(以2014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为例):

1、津贴费两年约1.4万元。

2、义务兵优待金:每年约22000元,两年发放约44000元, 八月一日 左右发放。

3、义务兵退役补助金:两年约70000元,退伍后发放。

4、未入学的大一新生、大学生在校生和毕业生,由国家补偿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学费补偿、代偿或复学学费资助。

安置政策: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呼和浩特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意见》(呼政发[2012]70号文件)精神,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含翌年毕业和入学前户籍不在呼和浩特地区的毕业生)按退役人数50%的比例列入市重点安置范围,通过考核,选优安置到行政、事业单位。

复学政策:保留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的入学资格,保留大学在校生学籍,入伍后由家人持入伍通知书到所在高校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五、注意事项

1、要随时关注网上相关通知,报名时所留电话全时开机,以便接收掌握区征兵办发布的体检、政审相关信息。

2、详细征兵政策及网上注册登记报名相关事宜可直接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武部征兵办咨询。

3、各地的优惠安置政策不同,同学们可到户口所在地了解相关政策。

望我校在校生积极报名,参军入伍,政治上享荣誉,经济上享实惠,前途更光明。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好男儿志在军营,希望你们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积极踊跃报名参军,把自己宝贵的青春献给祖国壮丽的国防事业。

呼和浩特新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471-3272804 13948410762

8040威尼斯武装保卫处咨询电话:0471-6513295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8040威尼斯武装武保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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